工程建设项目代理
监管部门:发改委、住建、交通、水利等行业主管;核心文件: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六部委 34 号令;监管抓手:四库一平台登记、项目负责人制、工程领域行政处罚。
政府采购项目代理(货物、服务、小型工程)
监管部门:各级财政局;核心文件: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库〔2018〕2 号)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;准入要求:财政政府采购网上名录登记,取消行政许可但需 5 名专职采购从业人员、独立监控评审场地中国政府网。
信息公开要求
工程招标:招标计划提前公示,中标公示披露定标理由;政府采购:采购意向、采购文件、中标、合同、履约全部在政府采购网强制公示,公示时限更长。
保证金管理规则
工程招标:保证金上限不超项目估算价 2%,中标后及时退还;政府采购:禁止收取无依据保证金,无息退还时限法定,逾期退还将被财政专项督查扣分。
评审委员会组成
工程:评标专家占比≥三分之二;政府采购:单一来源、竞争性磋商、公开招标专家规则区分严格,采购人代表权限受限。
禁止性条款差异
政府采购额外要求: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、节能、环保、扶持创新政策,代理未落实政策直接责令废标;工程招标无强制政策扶持条款,侧重破除地域壁垒。
人员分岗管理: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标设立两组专职人员,分别熟悉对应法规;
文件双审制度:政府采购文件增加政策合规审查(中小企业、绿色采购);工程文件重点排查围串标、资质门槛;
档案分库存放:政府采购档案单独留存,接受财政专项检查;工程招标档案同步上传全国监管平台;
定期分模块培训:每月分别开展政府采购法规、工程 34 号令专项学习。